評核制度  

本校對學生的學習表現進行不同程度的評核,令不同學習能力的學生得以有效評估,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課堂學習活動。

 

就評核進程來看,評核可分為:

  • 總結性評估 (summative assessment)

       全年學校共進行兩次期考 (每個學期各一次)

 

  • 進展性評估 (formative assessment)

       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中的持續性評估

 

各評核的詳情如下:

評核 評核方式 佔總成績
進展性評估 多元評估方式—依各學科及活動性質,不再局限於紙筆書寫形式(如:統測 (每個學期各一次)、課堂持續性評估測驗、口試、作業、設計製作、報告‥等) 30 %
總結性評估 一個學期完結時實施的考試(全年共2次) 70 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