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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綠色學校獎 由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、教育統籌局、環境保護署負責,香港教育學院、香港生產力促進局、職業訓練局、綠色團體及其他非牟利機構協辦。
計劃的目的是鼓勵學校制訂環境政策及執行環境管理計劃,以達致綠色學校的目標;提高學校管理階層、教師、非教學人員、學生及其家長的環保意識,
培養他們對環境友善的態度及鼓勵他們實踐環保生活。
評審標準
- 學校環境建設
- 環境管理
- 環境教育
- 環境教育的成效
- 學校成員參與環保活動
- 參與「特別綠色計劃比賽」
 
主辦機構給予參加的學校一份自我評核手冊,學校須根據手冊內的準則自我評定分數,被評審員評核為達到本計劃評審標準的學校將獲得「綠色學校」的名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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